各位考生: 现将发放2017年7月申请补办的准考证、10月新生准考证和办理临时准考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请有关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证回执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如因个人情况不能前往领取,可委托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领证回执。 领证时间:2017年10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一楼办证大厅(即和景酒楼与市委党校之间)。 二、办理临时准考证 参加2017年10月自考的考生,如准考证遗失,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号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临时准考证。 办理时间:2017年10月16-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三楼305室(即和景酒楼与市委党校之间)。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9989286。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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