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学士学位证编号规则是怎样的?
一般学士学位证书编号为16位数: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学士为4;第7-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20年为2020;后6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但“双学位”和“第二学位”,第11位会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后所获得的学位证书,首位会加“C”,而自考生获得的学位证书,第11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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