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9〕2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29号)的相关精神,2020年1月我省自学考试定于1月4日-5日举行,报名报考工作于2019年11月21日-28日进行。现将我市助学机构本次报名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范围
(一)2020年1月我市自学考试接受“第二学历”助学班、主考学院与高职高专“相沟通”助学班、开放(公开)学院助学班考生集体报名,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2020年1月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文件的规定,组织考生进行报名报考。
各单位不得接受报名报考范围以外、非本教学点学员和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而自行增设教学点的考生报名报考。如有单位违规,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处理。
(二)社会考生可按我办在广州招考网公布的本次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通知要求,由考生本人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考。
(三)我市自学考试由我办统一组织和管理,各区招考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我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9:00-25日11:00。
(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9:00-25日11:00。
(三)新旧生报考时间:2019年11月25日15:00-28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17:00。
三、报名报考流程及要求
(一)新生报名流程包括预报名、正式报名、指纹采集和摄像依据我办《关于我市2019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信息的公告》的相关精神,各相关单位按照《2019年度广州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报名点账号一览表》(见附件1)公布的报名点账号对新生进行正式报名。
1. 各主考学校助学(开放(公开学院)、相沟通助学、二学历)的考生由主考学校通过系统管理端集体预报名,完成预报名后由考生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手机绑定。各主考学校要加强与我办的沟通,同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需管理端预报名账号由各主考学校考办设置和分配。
2. 其他各助学机构需提前通知考生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的“办班单位个人预报名”选项进行新生预报名,并且选择“正式报名县区”为各单位报名点账号对应的区县代码。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我市所有报名点需对当期新报名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和指纹数据采集,以有效杜绝考生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报名资格。各单位应使用身份证读卡器对新生进行正式报名,由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自行配备并运用人脸指纹识别采集验证终端机对新报名考生进行指纹采集,并按照相关要求在报名结束后将采集数据上传至我办(具体要求和流程见附件2)。正式报名后要求考生签名确认,避免出现差错,并保管好本单位报名的账号和密码,防止被盗用。
(二)新生和部分旧生摄像及确认个人照片
新生凭正式报名时产生准考证号打印的清单、部分自学考试准考证信息里无自考成绩无照片的旧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11月21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点照相
(http://gd.exam100.net/html/2018/kwkj_0516/2751.html),然后由考生登录我办考生照片信息管理系统
(https://zikao.gzzk.cn/student/zkzp.asp)确认相片是否为本人(若不确认将无法报考),待确认成功后1-2个工作日,考生才能报考课程;自学考试准考证信息里有自考成绩无照片等其他情况的旧生按《转发省自考办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http://gd.exam100.net/html/2018/kwkj_0516/2749.html)中的要求办理。
网上确认照片必须在当次报考结束两天前完成。考生确认后 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三)新生和旧生报考课程
按照省自考办的要求,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考生联系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更改。考生缴费后应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
1. 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
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后方能报考。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2. 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1月7日-10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4)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各有关主考学校、助学机构要负责召集所属教学点,传达我市报考文件精神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报考工作流程,做好考生报考的培训、组织工作,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
四、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写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省自考办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打印准考证,如果确实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或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各助学机构要设立准考证打印服务点为他们提供打印。
五、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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