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为推进我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以下简称“主考学校”)多元化建设,优化主考学校的构成类型和层次结构,促进自学考试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委遴选确定广东金融学院等4所高等院校加入主考学校、暨南大学等4所主考学校增加部分主考专业。现将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起,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成为我省主考学校。广东金融学院主考专业为金融(专科、独立本科段)、会计(专科、独立本科段);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主考专业为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主考专业为金融(专科)、国际贸易(专科)、会计(专科)、国际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市场营销(专科)、汉语言文学教育(专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主考专业为学前教育(专科)。
二、自2016年1月起,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等主考学校增加部分主考专业。暨南大学增加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独立本科段)、国际旅游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电子商务(专科、独立本科段);深圳大学增加数字媒体艺术(独立本科段)、会计电算化(专科、独立本科段)、国际贸易(专科、独立本科段)、市场营销(专科、独立本科段);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学院增加国际贸易(专科)、市场营销(专科)、电子商务(专科)、市场营销(独立本科段);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增加商务管理(独立本科段)。
三、各有关主考学校应及时健全和充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做好承担专业建设、命题评卷和各类考生的实践考核、毕业审核等各项主考工作,不断提高办学办考质量。
四、主考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退出主考专业,省考委将根据有关专业的考试情况进行评估后确定是否退出,并制定主考专业退出后的善后预案和过渡期限。主考学校在停止主考专业过渡期内,须继续承担有关专业的各项主考工作,并按善后预案的要求做好过渡工作,保证主考工作平稳过渡。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来源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