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3〕3号)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上半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相关事宜的复函》(考委办函〔2014〕21号)的精神,决定从2015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30302)和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806)两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1、附件2,调整前后的课程顶替表见附件3,调整后新课程使用教材见附件4。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考生了解以上信息。
附件:1.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30302)考试计划简表
2.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806)考试计划简表
3.调整前后课程顶替表
4.调整后新课程使用教材一览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省考办公告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和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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