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考信息网欢迎各位自考生,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咨询热线:400-8077-735

自考办电话| 自考提问 | 公众号

搜索

城市: 广州 深圳 佛山 珠海 东莞 中山 惠州 肇庆 汕头 韶关 湛江 江门 茂名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自考专题: 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广东自考视频解读 学历查询入口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在线咨询/解答 开考科目查询
您当前所在位置: 自考资讯 > 省考办公告 > 关于重申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两个专业报考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两个专业报考有关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9-10-22 10:13:17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信息网  【打印】  浏览(0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我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2011年8月颁发了《关于修订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与《金融管理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的通知》(粤考委[2011]8号)。近期,我们发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两个专业2013年的部分新生未按上述文件的规定报考自学考试课程,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两个专业有关报考规定重申如下:

一、根据粤考委[2011]8号文件规定,修订后的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C020226)和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C020120)的考试计划从2013年1月开始执行。2013年开始,这两个专业的新生按修订后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段)、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段)课程自2013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原则上自2015年7月考试后全部停考。2013年前的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修订前的课程可顶替修订后课程,课程修订前后顶替规定详见粤考委[2011]8号文件。

二、2013年前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段)、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在2015年12月前取得修订前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按此前修订前的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登记;2016年开始,按粤考委[2011]8号文件的课程顶替办法,按修订后的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登记。

各级考办、主考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自学考试助学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并做好宣传、解释、服务工作。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来源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省考办公告关于重申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段)和《金融管理》(本科段)两个专业报考有关规定的通知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zkw.net

本文地址:http://www.gdzkw.net/zczx/24674.html

热点关注: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小程序查分】图文流程方式

广东省2020年1月自考成绩于3月31日公布

《广东省自考信息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立即获取备考方案

已帮助5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
成功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