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市办理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
一、领取时间:5月2日一5月5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30
二、领取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七楼702室
三、毕业证书须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发一次,遗失不补。领取毕业证书后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汕尾自考毕业 领取2016年下半年汕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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