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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学考试免考政策及免考课程

日期:2020-07-17 16:18:21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信息网  【打印】  浏览(0

广东自学考试免考政策及免考课程

广东自学考试免考课程: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或大学英语四、六级(省内)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
广东自学考试免考政策及免考课程

广东自学考试免考政策:

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

其他免考政策,考生可参阅《自学考试指导手册》或向报名点咨询。如有修订,可登录广东自考网站进行了解。

广东自学考试免考申请:

社会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到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在校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向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生于每年的4月、10月前可咨询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时间,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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