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爆发的普法战争,普鲁士以胜利告终,从而使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的德国统一,建立德意志帝国。它的统一,给予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极大的推动,到20世纪初,德国的工业总产值已超过英国和法国,仅次于美国而跃居世界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二位,从而进入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阶段。
德国在垄断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沿袭了普鲁士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传统,对内实行容克地主贵族专制统治,对外推行侵略扩张,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之一。在苏联十月革命胜利的影响下,德国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也于1918年11月爆发了革命,一举推翻了君主统治,并于1919年4月建立了巴伐利亚苏维埃共和国,但由于社会民主党人的出卖,变成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同年颁布了魏玛宪法,从此德国便由帝国时期转入共和时期。
1934年8月,德国法西斯纳粹党头子希特勒窃取了政府领导大权,公开提出要建立大德意志帝国,称霸世界,推行民族沙文主义、实施法西斯专政。为实现其狂妄的侵略野心,希特勒终于在1940年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包括德国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陷人战争的灾难之中,但结果遭到可耻的失败。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作为战败国而被苏、美、英、法四国共同占领。1949年,由美英法三国控制的德国西部地区,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苏联占领的德国东部地区,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由此,德国又分裂成为两个国家,而且实行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教育制度。
1990年10月,东西德签订和平统一条约,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5个州,宣布加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从此,结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长达40多年的分裂状态,实现了两个德国的统一。所谓统一,其实就是要按照联邦德国的模式,改造东部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其中也包括教育体制。
一、20世纪前期的德国教育
20世纪前半期德国教育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魏玛共和时期(1919-1934)的教育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1919年德国资产阶级制定了《魏玛宪法》,宣布废除君主政体,建立共和国政府,在教育方面按照民主原则,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废除等级的双轨的学校教育制度,建立单一的学制系统;实施强迫义务教育,年限为6-14岁;在原有的文科中学、文实中学和实科中学的基础上增设9年制的德意志中学和6年制的上层建筑中学,以便为中学的“优才生”提供完全中学教育。其二,小学教师由原来师范学校培养,改为由高等师范学院培养,以提高师资水平。其三,重视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各种高等技术院校纷纷建立,并又恢复其作为讲授科学和学术研究的场所。其四,宗教教育被规定为学校的正式课程;同时,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的思想灌输也充斥于学校教育领域,从而为纳粹法西斯上台和发动二战打下了基础。
(二)纳粹统治时期(1934-1945)的教育
希特勒一上台,就全力实行法西斯专政。根据所谓“划一革新”的理论,1934年纳粹德国建立了科学、训练和国民教育部,冲锋队大队长卢斯特(B.Rust)被任命为国民教育部部长,他竭力贯彻纳粹“元首”希特勒的“种族论”和“争取生存空间”的思想,使全部教育纳入进行侵略战争的轨道,整个德国几乎变成一个大兵营。按照希特勒《我的奋斗》一书中的要求,年轻一代被训练成为“具有强烈主动性的、盛气凌人的、无畏的和残忍的青年”。各级学校教育的重点并不在传授知识,而在使学生效忠于希特勒和纳粹政权。在城市学校里推行了“乡村生活年”和“劳动服役”制度,规定城市国民学校毕业生,必须到农村集中学习9个月,过军事化生活;此外,年满18-25岁的青年要到劳动服役营去服役一年,接受纳粹主义思想灌输和参加构筑军事工程的劳动。为了专门训练法西斯头目,还成立了几种特殊学校:希特勒学校、全国政治教育学院和骑士团城堡学校。这些使得德国青年倍受摧残,致使德国教育事业大大倒退。
二、二战后德国的教育改革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1949年由美、英、法占领的德国西部地区合并建立的、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德国政治、经济、社会几经起落,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面临政权失落、国土分割、民族分裂、经济失调的局面。联邦德国很长一段时间里完全置于占领国尤其是美国的控制之下,教育上也是如此,战后初期,连教科书都采用美国教科书的德文版,简直可以说是全盘美化。
20世纪50年代末,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开始进行教育改革,在这一浪潮推动下,联邦德国也着手对其教育开展一些至关重要的改革。1959年2月,由各州教育文化部长常设会议和联邦内政部共同组建的“德国教育委员会”提出了一个教育基本计划,要求在综合考虑德国教育传统与世界教育发展相协调的情况下,建立适合于现实社会变革需要的教育制度。正是在这一计划的基础上,1964年10月18日,联邦各州的总理在汉堡签署了《联邦共和国关于实行教育统一的协定》(简称《汉堡协定》)。这一协定实际上反映了各州教育文化部长为使联邦教育逐步趋向统一并更符合德国特点的共同要求。《汉堡协定》基本上形成了战后联邦德国统一的教育制度,特别是实施统一的学校教育系统。但是1964年的改革并未解决下述两个难题:一是由于仿照美国教育管理模式搞的地方分权而产生的教育事业的分散性、多样性与统一管理的矛盾;二是传统的双轨学制的痕迹依然存在与教育机会均等的单轨制的矛盾。为此,联邦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的统一领导,扩大其管理权限,于1969年10月,首次成立了全国教育科学部。联邦与各州的教育计划委员会是教育科学部下设的一个重要机构。它的任务是制订并调整联邦与各州的教育计划,对全国的教育经费进行预算,教育计划委员合主要通过提出建议和控制拨款来影响各州的教育事务。至此德国建立起了一个全国统一的教育领导体制。
三、60年代以来德国教育的发展
联邦德国战后在较短时间里做了大量的工作。到50年代末联邦德国的战后恢复重建工作已经结束,人民生活已经恢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水平,从此走上创建新的未来的道路。1963年阿登纳时代的结束,标志着更换老一代政治和社会领导集团的开始,新一代的代表人物相继接替上来了。从60年代开始,战后成长起来的居民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了。这在很多方面对联邦德国的社会政治文化生活影响极大,表明联邦德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社会现代化在教育方面主要表现在强调两个问题上:
(1)在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由于国际竞争加剧,为了保持和提高竞争能力,国内普遍要求扩大教育事业,尤其是高等教育,以便改善科学技术能力。因此,首先强调了教育投资的重要性。教育和教育体制也做了相应的改革,制订了学前教育计划,延长了义务教育时间,建立了综合中学,开放了实科中学和文理中学以及高等学校,并且特别强调要为工人家庭子女、农村居民和妇女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2)更加强调教育和科学对社会发展的影响。直接的影响表现在努力改革师范教育,实现教材和教学大纲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加强科学知识教育,突出以科学学科为主,并使其代替传统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课程;间接的影响则表现为其他影响教育的思想意识因素的减少,例如教会对教育的传统影响减少,改变了按照宗教信仰划分学校的原则。科学的发展对于改变天资论的观念也有着决定性的意义,随着放弃片面强调遗传性,代之以强调智力的社会局限性和发展可能性的研究的深入进行,为教育普及和现代化创造了前提。
与其他工业国相比,联邦德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两个方面值得重视:
(1)联邦德国经历的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发展过程,或者叫膨胀过程,时间上晚一些,但是,后来联邦德国在教育领域内出现的结构变化,被一些分析家称为近几十年里的“世界教育革命”。
(2)最初提到的联邦德国教育的两个传统特点.即中学教育的三分类学校和双元制职业教育,都成功地保存下来了,当然前者已经大大改变了它的形态,而双元制则成为国际上职业教育的一种典范。
近30年来,联邦德国教育事业的大发展和教育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普及程度非常高。据历年来的统计,6-16岁的人口中入学率平均达到99%。1990年,全国普通教育的中小学.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已占总人口的15%。早在1919年,魏玛宪法中就已明确规定实行8年义务教育制,因此它是世界上实行义务教育最早的国家之一。联邦德国现行的义务教育制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50年代联邦德国义务教育时间为8年,60年代中延长到9年,80年代在少数州里又延长到10年。在完成普通学校的义务教育之后,如果不继续升入高一级学校深造,准备就业,而年龄不满18周岁者,必须要接受3年职业义务教育,因此整个义务教育时间可以说是12年或13年。
(2)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教育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联邦德国普通教育领域内,一直到70年代,几乎所有各类学校的学生人数都在不断增加。但是,从60年代末起,在三类不同的中学中,比普通中学层次高一档的实科中学和更高一档的文理中学学生人数增加得更快。普通中学学生在各类中学学生中所占的比重,由1970年的55.4%下降到1991年的31.5%。与此同时,文理中学学生比重由23%增加到31.5%,绝对人数第一次超过普通中学。实科中学学生比重也由21.5%增加到26.5%。近几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家长都希望子女能取得更高的学历。据调查,1979年有37%的学生家长希望子女达到文理中学毕业,取得上高等学校的资格。到了1989年,这样的学生家长增加到52%。在19-26岁的人口中,大学生所占的比重,由1960年的7.9%增加到1990年的23.3%。高等教育发展得最快,1990年全国在校大学生158.5万,比1950年增加了10多倍。
(3)就业人员平均文化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就业人员知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1964年,在近2700万的就业人员中,普通中学毕业的占85.4%,实科中学毕业的占9.8%,高等学校毕业的占4石%。到了1989年,在2770万多的就业人员中,普通中学毕业的占57.1%,实科中学毕业的占24.3%高等学校毕业的占17.8%。就业人员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还在继续发展。
(4)与教育质量提高有关的是教师与学生人数的比例不断增强。1960年,普通教育学校的师生比例为1:31,到了1989年增加到1:17,其中小学和普通中学由1:37增加到1:17,实科中学由1:23增加到1:16,文理中学由1:19增加到1:13。与此同时,职业学校的师生比例也由1:47增加到1:25。
(5)教育经费逐年增加。“教育投资是对未来的投资”,基于这一认识,联邦德国的教育经费逐年不断增加。1965年,联邦、州和乡镇三级政府用于教育的经费共计为157亿马克,在社会生产总值中占3.4%,人均教育经费为264马克。到了1990年教育经费增加到996亿马克,在社会生产总值中占4.2%,人均教育经费为1626马克。与1965年相比,平均每年增加8%。承担教育经费的主要部分是各州,其次是乡镇和联邦,例如1990年的教育经费中,75.2%是各州出资,16.6%是乡镇出资,只有8.2%是联邦政府承担。
四、德国现行教育制度
联邦德国的教育体制包括:基础教育,即3-6岁儿童接受的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即l-4年级共同的小学教育(柏林例外,小学学制为6年);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在小学毕业时,或者至迟到第6年级定向阶段结束时,学生要根据自己的成绩、特长、爱好以及学校和家长的意见,分流到三类不同的中学,即5-9年级的普通中学(柏林和北威州例外,普通中学为5-10年级)、5~10年级的实科中学和5-10年级的文理中学第一阶段,还有一种综合中学,即综合上述三类中学的学校;中等教育第二阶段,即文理中学和综合中学第11-13年级,只要能通过毕业考试,取得中学毕业文凭,也就有了上高等学校的资格;职业教育,主要是双元制职业培训,还有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学校,培养各种不同的技术人才;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各种高等院校和专科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内容广泛,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满足各种年龄、各种文化程度和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参加继续教育的需要。这几个部分相互衔接,彼此协调,形式灵活,途径多样,构成一个发达而又完备的体制。联邦德国的教育体制相当复杂,其复杂性在于:
(1)联邦德国的教育管辖权在各州,11个州之间的教育结构基本相同,但相互又有差别,例如,柏林的小学学制为6年,其他各州为4年;柏林和北威州义务教育时间为10年,其他各州为9年。
(2)为利于因材施教,学生在小学毕业后就开始分流到三类不同的中学,关于如何分流已经有了相当复杂的规定,再加上不同类型的学校之间原则上可以互相转学,但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关于必备的条件又有一系列的规定。
(3)从小学经过中学达到上大学,这是一条直线捷径。此外,还有许多曲折的途径,如职业教育途径、业余进修途径等,同样也可以达到上大学的目标,虽然曲折艰难,但正如德国人说的,在学习的道路上“没有死胡同”。
与西方其他国家相比,联邦德国的教育体制具有显著的特征。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1)经过4年共同的小学教育之后,学生要分流到三类教育目标不同的中学:普通中学、实科中学和文理中学,这是德国教育的一个重要传统。在30年代和60年代的教育改革中,不少西方国家的义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都实现了一体化,如英国的综合学校,瑞典的9年级基础学校,但德国的三分类中学却一直保存下来了,虽且颇具特色。这种纵向三分类的中学教育,是一种天资论的典型形式,并且按照这种形式,把各种职业分成等级。普通中学毕业生主要是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成为技术工人。实科中学毕业生有资格进入各种全日制职业教育学校,成为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而文理中学毕业生天资最高,有资格进入高等学校深造,将来担任社会领导职务。这种三分类的中学教育使得社会下层家庭的子女在文理中学高年级毕业的学生中,占的比重较小。
(2)职业教育,特别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独具特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称道和效仿。联邦德国规定,普通中学和实科中学毕业生,如不继续升入高一级学校深造,都必须接受职业教育,这是法定的义务。大多数经过9年或10年义务教育的中学生,从16岁或17岁开始,都可以接受各种形式、各种层次和各种途径的职业教育。“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组织形式乍看起来比较简单,每周有3天半至4天时间在企业里学习实际知识,l天到1天半时间在职业学校里学习理论知识,3年或3年半时间完成职业教育,但是,实际实施起来则很复杂,要协调好企业主、工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四个方面的关系。企业主负责企业里的职业培训。他们决定企业里的培训名额,与学徒签订培训合同,对培训质量负责,并承担企业里职业培训的经费;工会对企业里的职业培训有参与决定权,也能发挥很大的影响;联邦议院制定职业教育的法律规定,公布培训规章,规定培训内容、培训教员资格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各州负责职业学校,并对企业的协会组织进行法律监督。双元制职业教育的重点是在企业里,职业学校起补充作用,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在实践,同时把教育体制与就业体制衔接起来。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联邦德国纯学校式的职业教育比重很小。
(3)“教育管理多中心”和“多样化中的统一”,是联邦德国教育管理的指导思想。按照联邦制的国家结构,联邦德国11个州拥有“文化主权”,主管各类学校教育,因此,整个教育管理不是以全国为一个中心,而是由多中心组成。在基本方面较为一致的基础上,其他方面允许各州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便更符合各州的特点和需要。联邦德国在教育领域内的权限结构也是如此,联邦政府只能有限地、而且主要是间接地参与制定教育政策,相反根据“基本法”的规定,11个州政府对制定教育政策的作用则非常突出。与州相比,县市和乡镇参与制定教育政策的权限也很少。概言之教育的权限在全国范围内是非常分散的,而在各州范围内又是明显地集中的。
(4)联邦德国的小学、各类中学、各种职业教育学校以及高等学校,绝大多数都是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在数量上不占优势。各州都有专门的私立学校法,规定了私立学校得到批准和获得国家承认的条件,特别是私立学校同样也要由国家补助。因此,在公立和私立学校之间没有竞争关系,也不存在原则上的分歧。这不仅是由于数量悬殊太大,而且主要是因为在联邦德国的教育中,教会与国家没有冲突,而私立学校中只有一部分是属于教会的。
(5)国家容许教会在教育中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近年来,教会在教育中的影响不断下降。例如,教会学校以前算是公立的,后来不再算是公立的;经过50年代的争论之后,某种教会的学校也要接受其他宗教信仰的学生;宗教课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虽是正式课程,但不是必修课程。学生是否上宗教课,14岁以前由家长决定,14岁以后由学生本人决定。不上宗教课可以上哲学课代替。而在柏林和不来梅的学校里,宗教课已不算正式课程。
(6)联邦德国几乎所有的学校都实行半日制,全日制的学校极少,公立住宿学校几乎没有。半日制的学校,早晨8点钟开始上课,通常到中午1点至2点结束,下午有些活动是教学大纲以外的选修课目。60年代末,曾尝试过兴办全日制学校,但由于教育经费有限,成效甚微。半日制学校是导致联邦德国学制过长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联邦教育和科学部以及许多政党和一些州政府都一再主张把文理中学的毕业时间由13个学年压缩到12个学年。联邦德国中学是世界上上课时间最短的中学之一,只要增加年上课时间,就能缩短毕业时间。
(7)与中小学相反,联邦德国各地区的高等学校结构基本相同。这是由于高等学校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另外,联邦政府在高等教育方面掌握有一定的中央国家职权,一方面通过立法,例如高校总法规,另一方面按照联邦制的精神,与各州政府和高等教育界一起来行使这些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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