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重点
德国宪法和宪法法院、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法的不同
教学内容
1、封建德国法概述
① 习惯法、地方法和罗马法
《萨克森法典》、《施瓦本法典》、《加洛林纳法典》、《普鲁士邦法》
② 德国封建法的特征
2、近代德国法的建立和现代的发展
① 德国的统一及其特点
② 近代法体系的建立
③魏玛时代法的发展及法西斯化
法西斯立法:宪法性(“授权法”)、民事立法(世袭农地法)、刑事立法(纳粹党刑法“觉书”)
④二战后的分裂和统一,法的现代化
3、宪法
① 历史渊源:《1850年普鲁士宪法》、《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
②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A、 宪法的制定
B、 宪法的主要特点
C、 宪法的意义
③ 1919年魏玛宪法
A、 宪法的制定
B、 宪法的结构体系
C、 宪法的特征
D、 宪法的意义
④1949年基本法
A、 基本法的制定
B、 基本法的结构体系
C、 基本法的主要特征
D、 基本法的影响
4、民法典
① 民法典的制定:19世纪的论战、20余年的起草
② 历史渊源
③ 结构体系:5编法
④ 内容特点
A、 确认近代民法基本原则
B、 保留大量封建法残余:不动产法领域、婚姻家庭法领域
C、 反映现代法的倾向:法人制定的确立、权利滥用的禁止、弹性概念的使用、雇佣合同受到重视
⑤ 编纂特点
A、 法典的学术色彩浓厚:概念精确、不通俗
B、 逻辑严密,结构整齐]、严谨
C、 有创新意义:创设了“总则”,使用了5编法,规定了“法律行为”概念
D、 在严谨的同时有具有灵活性
⑥ 法典的影响
A、 德国“法律科学的集大成”,德国民法的核心
B、 预示了近代法向现代法的转变
C、 在大陆法系中发展起德国法一派
⑦ 德国民法的发展: A、内容上的变化(主要是亲属编);B、改变的方式:修订、单行法补充、判例(宪法法院和联邦法院的判例)
5、经济法
① 经济法概念的提出和经济法的初期发展
②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和斗争
③ 《反对限制竞争法》
6、刑法典
① 1871年刑法典
A、 历史渊源
B、 结构体系
C、 主要特点
②1975年刑法典
A、 内容特点
B、 新刑法典的意义
7、司法制度
① 法院组织体系:普通司法权的分立
② 宪法法院:组织体系,性质、职能
8、德国法的历史地位
① 世界法律之林的独特一支,以高度理性著称
② 一派法律模式的代表
③ 与法国法的区别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历史类 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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