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重点
城市法的概念、商法的影响
教学内容
1、 城市法:
A、 概念:中世纪西欧“自治城市”适用的法律
“自治城市”的概念、形成的原因和方式
B、 城市法的渊源:
① 特许状:封建权利的转让证书‘具有“宪法性”
② 城市立法:城市法的主体部分;立法机构:市议会
③ 行会章程:中世纪行会的性质和作用
④ 城市习惯法:主要指有关商品交易方面的习惯(这部分与商法有很大的重叠)
C、 城市法的特征:
① 虽是封建法,但包含反封建的法的原则
② 虽是封建法,但包含反封建的法律意识和精神
③ 从发展的角度看,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具有不完整性
2、 商法和海商法
A、 概念:商人之间适用的习惯和规则(所以商法之称来自于商人法)
商人阶层在中世纪社会的特殊性
与早期有关商业的法律的含义的区别,这里是作为一个部门法来讲的
B、 发展:10世纪时的起源、共同商法、国家商法、近现代商法
海商法的起源:海商法的特殊性,来自于海上贸易的特殊风险—-古希腊
海商法法典:巴塞罗纳法典、奥列隆法典、维斯比法典
C、 影响:
① 特殊法的性质,产生了民商分立;
② 基本原则成为近现代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是商法,还扩展到民法;
③ 其法律精神是近现代法的精神的重要渊源之一
④ 其司法制度对近现代的仲裁制度产生影响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历史类 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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