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控制制度的意义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事业单位在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时所采用的一种管理手段,是企业、事业单位有效的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单位,尽管规模大小不一,业务性质特点不同,都应该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所谓内部控制制度即指各级管理部门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具有控制作用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由此所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机制,也称为内部控制系统。
内部控制制度按其控制的范围和控制的手段,可以基本上划分为两大类:一类称为内部会计控制,另一类称为内部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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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保证会计及其它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
(3) 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
(4) 提高业务处理的工作效率
(5) 有利于实现国家对企业的宏观控制
(三)内部控制的目标及其固有限制
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相关的内部控制一般应当实现以下目标:
1、 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保证所有的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帐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适当的授权。
4、保证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的定期核对相符。
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并不意味着内部控制制度越健全越好,控制环节越细致越好。审计人员应当充分关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的固有限制:
1、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的原则。
2.内部控制一般仅针对常规业务进行控制,而对于个别的、偶然发生的业务,建立控制就较为困难,或者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考虑,建立这方面的内部控制没有必要。
3、即使是设计完整的内部控制,也可能因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以及对指令的误解而失效。
4、内部控制可能因为有关人员的相互勾结、内外串通而失效。
1、 内部控制可能因为执行人员滥用职权或屈从于外部压力而失效。
2、 内部控制可能因为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
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固有的限制,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多么的有效,都仅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差错或舞弊的发生,而不能防止任何的差错和舞弊。
总之,内部控制既是被审单位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的重要工具,也是审计人员据以确定审计程序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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