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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自考所得税制串讲

日期:2020-09-04 11:18:45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信息网  【打印】  浏览(0

第六章所得税制  

一、所得税制的概述  

(一)所得额,收益额,纯收益额,总收益额及其关系:收益额_/纯收益额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总收益额农业税的所得额(不扣除成本费用)  

(二)对所得额课税的评价(对所得税的评价)  

☆1.意义/作用/优点  

(1)能使税收收入比较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增减变化状况  

(2)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其为直接税,不能转嫁,调控力度大)  

(3)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2.局限性/缺点  

(1)受经济波动和经济管理水平高低的影响  

(2)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困难大,稽查难度大,容易被偷漏  

(三)对所得额征税的征收制度的比较☆  

1.分类征税制和综合征税制及其区别/特点/优缺点  

(1)定义:①分类征税制是将各类所得,分别不同的来源课以不同的所得税②综合征税制是对纳税人的各项各种来源所得的总额征税的一种制度。  

(2)优缺点/区别①分类征税制:A优点:课征简便,易于按各类所得的性质采用分类税率,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漏税款。B缺点:不利于实行累进税率,难以体现按能负担的原则。②综合征税制:A优点:可以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B缺点:核实所得额比较困难和复杂,容易造成偷漏现象。2.源泉课征法(分类征税制)与申报法(综合征税年)的区别[与上面是一道题]  

(四)所得税的种类:1.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3农业所得税  

二、(内资)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及作用/意义  

1.定义: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外企,个企除外)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意义/改革原则/指导思想  

(1)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  

(2)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  

(3)有利于下一步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  

(4)简化税制,便于征管,易于操作。  

(二)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  

1.纳税人: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单位。  

2.税率:法定税率33%.对规模小,利润少的企业,实行低税优惠,分两档全年所得≤3万18%,3万<全年所得≤10万27%  

3.征税对象: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所得,特许权所得,营业外所得):  

(1)我国现行税制中对企业的国内外所得及其征税的规定:①国内外所得要合并计税②境外所得税准予抵免③抵免额不得超过应纳税额④抵免限额公式: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应纳税境内外所得总额  

(2)我国现行税制中对联营企业所得征税的规定:①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先就地征税然后再分配。②当投资方所在地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所在地税率,投资方还将补交税款,反之,不退不补。③计算公式: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率,应补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4.计税依据:应纳所得税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允扣除项目的余额)  

(1)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2)收入总额的确定=纳税人的各项收入之合  

(3)成本费用列支范围_/准予扣除项目P167,\不准予扣除项目P169(4)资产的税务处理:①固定资产折旧②无形资产的摊销  

(5)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计算公式P1725.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利润避税的防治  

(1)关联企业的认定P173  

(2)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限定原则(市场交易原则)(3)反避税措施  

6.税收优惠  

7.征管  

三、外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一)国际税收的基本范畴/问题  

1.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及其区别  

(1)涉外税收:是国家税收的组成部分,是对本国境内的外国纳税人征税。国际税收:是指由于对跨国所得征税而带来的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区别:①性质不同,前者属于征税问题,后者属于税收分配问题。②体现的关系不同,前者体现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后者体现不同国家的征税人之间的关系。  

2.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1)定义: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所行使的管辖权力,是国家主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种类:①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依据属地原则P179②公民管辖权(居住国管辖权)依据属人原则P179  

3.国际双重征税概念,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  

(1)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向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所得所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  

(2)原因: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同时采用着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税收管辖权重叠。  

(3)危害性:①使跨国纳税人承担双重税负,压抑了跨国投资的积极性。②不利于国际投资的自由流动,影响了国际资金的充分运用③对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不利,限制了国际经济交往,不利于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开发。  

4.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办法  

(1)税收抵免:①定义:居住国政府准许本国居民以其缴纳的非居住国所得税抵免一部分应缴纳的居住国所得税。②种类:A直接抵免,适用于个人及统一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抵免。居住国应征所得税=[(居住国所得+非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额B间接抵免,适用于不同经济实体之间所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子公司)  

(2)税收饶让: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所得税,同样给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补征。  

(二)我国现行新建立的涉外税收制度1.建立的原则:“维护国家权益,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  

2.修改合并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意义  

(1)内容  

(2)意义:①统一了税率,有利于投资方式和计算投资效益②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利于引导外资投向,更好地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服务。③统一了税收管辖原则,便于我国对外合理地行使税收管辖权  

3.对我国现行涉外税收制度的评价★  

(1)保持了税收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即不增税负不减优惠)  

(2)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及鼓励生产性投资  

(3)实现了“三个统一”  

(4)不仅减少了税制结构,而且进一步健全了涉外税收立法,更好地适应和促进了对外开放的发展。  

(5)标志着中国涉外税收法制建设具有了突破性发展  

4.外商企业所得税征收制度  

(1)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税率:33%,其中企业所得税30%,地方所得税3%.  

(3)征税对象:在中国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4)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①计算公式:P190理解记忆最基本含义:收入-费用=利润②成本费用的列支范围:准予列支P192,不准予列支P191(同内资)③资产的税务处理:P193同内资  

5.对关联企业转移利润避税的防止  

(1)关联企业的认定  

(2)业务往来的限定原则:市场交易原则:公平成交价,营业常规  

(3)反避税措施P198  

(4)重要意义(防避税):①转移利润避税是国际上常见的现象,必须通过立法,加强税收行政管理。②是侵害我方权益的行为,必须采取措施,堵塞漏洞。③反避税既可严肃税法,又可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护正当经营。④可以维护公平税负的原则,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⑤反避税是国际间的普遍作法。  

6.我国现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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