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系统总体设计
6.l 系统总体结构设计
6.1.1 系统总体结构设计的任务
系统总体结构设计的任务,是根据系统分析的逻辑模型设计应用软件系统的物理结构。 系统物理模型必须符合逻辑模型,能够完成逻辑模型所规定的信息处理功能,这是物理设计的基本要求。
系统应具有可修改性,即易读,易于进行查错、改错、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和用户的要求进行各种改变和改进。系统是否具有可修改性,对于系统开发和维护影响极大。据统计,在系统生命周期中各阶段的应用软件费用及人力投入大体分布如下:
.系统开发:20%
.系统维护:80%
6.1.2 结构化设计的基本思想
1.结构化设计的要点
系统是否具有可修改性与其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结构化设计” 的构想,成为系统设计的基本思想。其要点如下:
(1) 模块化。
(2) 由顶向下,逐步求精。系统划分模块的工作应按层次进行:①把整个系统看做一个模块,然后把它按功能分解成若干第一层模块,它们各担负一定的局部功能,共同完成整个系统的功能。②每个第一层模块又可以进一步分解成为更简单一些的第二层模块,越下层的模块,其功能越具体、越简单。
(3) 上层模块分解为下层模块,有三种不同的结构形式,即顺序结构、选择结构和循环结构。
控制结构图也称为软件结构图或模块结构图,它表示出一个系统的层次分解关系、模块调用关系、模块之间数据流和控制信息流的传递关系,它是系统物理结构的主要工具。
2.控制结构图的基本符号和规定
(1) 每个模块有自身的任务,只有接收到上级模块的调用命令时才能执行。
(2) 模块之间的通信只限于其直接上、下级模块,任何模块不能直接与其他上下级模块或同级模块发生通信联系。
(3) 若有某模块要与非直接上、下级的其他模块发生通信联系,必须通过其上级模块进行传递。
(4) 模块调用顺序为自上而下。在控制结构图中,把一个系统分解为若干模块,实质上是把一件比较抽象、其物理内容不大确定的任务,分解为若干件比较具体的、物理内容比较确定的任务。
控制结构图既可以反映系统整体结构,又能反映系统的细节,能准确反映各组成部分(各模块) 及它们之间的联系。
6.1.3 模块分解的规则
6.1.4 控制结构图的绘制
绘制控制结构图的依据是数据流程图。绘制控制结构图,首先是将上层数据流程图映射为上层控制结构图,由顶层数据流程图开始,逐级下推。
每一层数据流程图(DFD) 中的“处理功能”,映射为相应层次控制结构图中的“模块”;而DFD中流人“处理功能” 的数据流映射为输入模块的数据流,DFD中流出“处理功能”的数据流映射成从“模块”中输出的数据流。能结构;另一方面应按照模块分解的规则,将凝聚程度低的、或具有控制耦合、非法耦合的结构进行分解。
低层次模块结构的分解,一方面可参照低层次数据流程图的功
分解时采用以下两种不同的方式:
1.以转换为中心结构的分解
如果待分解的模块是一个数据凝聚的模块,即内部包含若干顺序执行且对某些数据进行转换处理,称为以转换为中心的结构。这种模块可分解为输入、处理、输出三大部分。
2.以业务为中心结构的分解
待分解的模块要处理几项逻辑上相似的业务,即它是一个逻辑凝聚的模块。这种模块可以将之分解为一个检查业务类型的模块和一个调度模块,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调度模块调用不同的下层模块,进行不同的处理。
以上两种分解方式常常要混合使用,以达到模块凝聚程度高、模块之间独立性强、易于修改的目的。
6.2 数据库设计
6.2.1 数据库设计的要求和步骤
1.数据库设计的要求
数据库设计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合适的数据模型。这个数据模型应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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