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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宪法学考点: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

日期:2018-05-23 12:29:32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信息网  【打印】  浏览(0

  1.宗教信仰自由以不破坏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不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为其自由以及公共福祉为其限度。
  2.平衡宗教信仰自由与公共价值、宗教信仰自由与普遍的社会价值与国家之间的冲突。
  (四)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1.《宪法》
  第36条:
  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2款: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3款: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4款: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法律
  《刑法》、《选举法》、《民法》等对实现我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宪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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