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考信息网欢迎各位自考生,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咨询热线:400-8077-735

自考办电话| 自考提问 | 公众号

搜索

城市: 广州 深圳 佛山 珠海 东莞 中山 惠州 肇庆 汕头 韶关 湛江 江门 茂名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自考专题: 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广东自考视频解读 学历查询入口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在线咨询/解答 开考科目查询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串讲笔记 > 法学类 >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标使用的管理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标使用的管理

日期:2018-05-23 12:29:31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信息网  【打印】  浏览(0

  商标使用的管理
  一、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1、检查商标使用的范围是否属于商标局核定的商品范围。
  2、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标志,是否自行改变了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4、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连续3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
  5、检查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是否签订了使用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备案。
  6、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印制或买卖商标标识的行为。
  7、加强对已被注销或被撤销的商标的管理。
  8、加强对商标注册证的管理。
  9、加强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管理。
  二、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1、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
  2、未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5、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
  6、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法学类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标使用的管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zkw.net

本文地址:http://www.gdzkw.net/fxl/10212.html

热点关注: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小程序查分】图文流程方式

广东省2020年1月自考成绩于3月31日公布

《广东省自考信息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立即获取备考方案

已帮助5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
成功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