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考信息网欢迎各位自考生,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咨询热线:400-8077-735

自考办电话| 自考提问 | 公众号

搜索

城市: 广州 深圳 佛山 珠海 东莞 中山 惠州 肇庆 汕头 韶关 湛江 江门 茂名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自考专题: 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广东自考视频解读 学历查询入口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在线咨询/解答 开考科目查询
您当前所在位置: 自考试题 > 法学类 > 2019年自考《司法签定概论》章节试题及答案:司法鉴定基本理论

2019年自考《司法签定概论》章节试题及答案:司法鉴定基本理论

日期:2019-07-27 17:20:12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信息网  【打印】  浏览(0

第三章 司法鉴定基本理论

1、简述同一认定原理的主要内容。

※同一认定:是一种对鉴定客体所做出的判断,这种判断是关于客体同一问题的判断,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针对鉴定客体作出的,并且这种活动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

同一认定是动态的、综合的活动。

※同一认定的特征:

①其主体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

(其主体指:在司法鉴定工作中负责解决同一认定问题,对客体自身是否同一做出判断的具有专业知识和鉴定资格的人或者了解客体特征的人(如证人、侦查人员等)。)

②其客体只能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人或物

(P38客体、被寻找客体、受审查客体、检材和样本;客体的特征反映体;客体的条件)

※客体:指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要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对其进行鉴定的物体、事实和现象。

满足条件:①与案件的事实有关 ②具有证明案件情况的作用

※客体的特征反映体:客体的反映形象就是指物体或物体的一部分在一定的条件下在某物或某地所形成的痕迹,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物体自身的复制。如复印件。

※被寻找客体:指与案件有关的物体,这类物体就是鉴定工作的对象,是鉴定的客体。如文书鉴定—书写人

※受审查客体:指在鉴定过程中由于其与案件关系密切而被列为可疑的物体,但是这种可疑很可能是一种暂时的假设。作为比较对象,通过鉴定对某一受审查客体——同一结论即达到鉴定目的,其他受审查客体被排除

※检材、样本:两者是两个互相对应的概念。

检材:指被寻找客体所产生或留下的反映形象或者是其自身的一部分

样本:指受审查客体所产生的反映形象或其自身的一部分

③其目的是解决客体自身是否同一的问题

④其方法必须是以客体特征的比较为基础

⑤其活动属于判断性的认识活动

※ 同一认定的分类:

①以其主体为标准:鉴定型(主要鉴定范围:物证技术鉴定中的同一认定)和非鉴定人(物证技术鉴定以外的)同一认定

②以其客体为标准:物体同一认定、分离物同一认定

③以其结论的性质为标准:肯定性、否定性、确定性、非确定性

(同一认定的结论是指运用各种方法所得出的被寻找客体与受审查客体是否同一的结论)

④以同一认定所依据特征不同为标准:依据客体形象特征进行的同一认定;依据客体的物质成分或结构特征的同一认定;依据客体运动习惯进行的同一认定

※ 同一认定的原则:区分客体

(区分客体:是指必须区分各种客体在同一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此处客体可分为:被认定同一客体、供认定同一客体、被寻找客体、受审查客体

※同一认定的方法:识别特征法、特征比较法

2、简述种属认定原理在司法鉴定中的作用。

种属认定:指具有专门知识和专门检验手段的鉴定人,依据反映形象或客体特征对案件有关的客体的种属或先后出现的客体的种类是否相同等问题所做出的检验和判断。

种属认定是种判断性活动;是解决未知物属性问题的方法;往往是同一认定的必经过程。

种属认定的实质:把分析某一客体的特征,根据分析结果把客体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限定范围和特征质量、数量成反比关系)

☆作用:①确定和缩小客体范围

②可以为确定鉴定客体的双联性提供证据

③可以查明某些案件事实

3、简述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原理的区别与联系。P53

su.png

区别:

联系:

同一认定是对客体特征组合进行比较的过程,在鉴定过程中,种属认定往往是同一认定的第一步,鉴定有种属划分的客体时,必须要先比较客体的种类所属是否相同。

正是由于同一认定的比较是从一般特征到细节特征的比较,故可以说,每一个同一认定都包含着数个种属认定,只有代表着一般特征的种属认定逐步走向细化,同一认定才能作出。

丧失了种属认定,同一认定的过程就失去了认定的基础

4、简述物质转移原理的意义。

物质转移原理:

(法国著名侦查学家、警察实验室鼻祖、物证技术学家埃蒙德·洛卡德在20世纪初期提出)

物质转移:一般认为是指甲物体的物质或信息被其他客体物承载、交换、吸收、转化,而在其他客体物上存留一定的物质、信息的物质运动过程。包括:物质实体的自身转移、物质实体外表结构形态的形像转移、信息物质的吸收或转化等转换形式。

物质转移的基本理论要点是:证据是一种信息,而信息是物质的一种表现

☆意义:①有利于及时全面地获取鉴定材料(被鉴定的物质对象、供鉴定比较的样本或样品)

②有利于对司法鉴定活动实行分类管理

③有利于选择科学的鉴定方法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法学类2019年自考《司法签定概论》章节试题及答案:司法鉴定基本理论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zkw.net

本文地址:http://www.gdzkw.net/faxue/21944.html

热点关注: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小程序查分】图文流程方式

广东省2020年1月自考成绩于3月31日公布

《广东省自考信息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立即获取备考方案

已帮助5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
成功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