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自考《法律文书写作》题库一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国家行政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机构以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事务中按照法定程序,就具体案件或法律事务适用法律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或者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代表国家对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3、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等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而终止刑事追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文书。
4、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
5、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包括两种文书,即提请减刑意见书和提请假释意见书,是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那些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的罪犯,给予减刑或假释时呈请法院予以审核裁定批准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6、监狱起诉意见书:是监狱管理机关依法制作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对在服刑改造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对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的罪犯,提起诉讼,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7、民事反诉状:是指民事案件的被告在译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与本诉有内在联系的事由,向本诉中的原告新的独立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将本诉与反诉一并审理的书状。
8、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接受委托,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律事务或法律事务文书(如合同、章程),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之后,根据法律规定撰写的咨询意见。
9、辩护词:是在刑事诉讼中,受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的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起诉书的指控,在法庭辩论阶段所发表的演讲词。
10、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过全面调查和审查,并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而依法作出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简答
1、简述法律文书的含义和特点?
答: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国家行政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机构以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事务中按照法定程序,就具体案件或法律事务适用法律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特点:(1)法律文书必须由法定主体制作(2)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制作(3)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是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4)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5)法律文书是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
2、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叙述事实简明有序(2)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3)重点写清关键情节(4)抓准、凸现争执焦点(5)因果联系交代明确(6)证据表述科学严密
3、简述叙述案件事实的六种叙写方法?
答:(1)自然顺序法。适用于一人一次犯罪和多人一次犯罪的案件(2)综合归纳法。适用于一人多次犯罪,触犯同一罪名(3)突出主罪法。适用于一人多罪多次犯罪、多人多罪多次犯罪的案件(4)突出主犯法。适用于多人一次一罪、多人多次一罪的案件(5)先总后分法。适用于较大的集团犯罪案件(6)罪名标题法。适用于一人多次多罪的案件
4、第一审刑事裁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包括哪几部分主要内容?
答: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据以定案的证据。
5、申请仲裁应符合哪三个条件?
答:(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6、制作民事调解书应主义的问题?
答:(1)调解书的语意必须明确、具体,以便于执行(2)协议达成的内容在书写时应条理分明(3)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内容,调解书一旦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故不得违背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4)法院的调解,必须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后进行。(5)调解协议的内容,完全出于双方自愿(6)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四类案件(7)上诉审或再审的调解案件,在调解书上都不必写“原判决予以撤销”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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