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流派的定义是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同或相近文学理想、文学风格和创作特色的作家群体。明清主要文学流派如下(格式为时间、代表人物、主要风格表现),道光年之后属于近代,不涉及。
诗:
台阁体:明前期。杨士奇、杨溥、杨荣。成员主要以身居高位的台阁大臣,作品以粉饰太平、歌功颂德为主,极度无聊。
茶陵派:明前期。李东阳。以杜甫诗风来匡正台阁体的无聊诗风,但其本身也是台阁体的余波。可视作台阁体与前七子之间的过渡风格。
前七子:明中期。李梦阳、何景明、康海、边贡、王廷相、王九思,徐桢卿。主张文统,反对宋代以来的文学和理学。口号是“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表面上是复古,但实际上是反对道统文学,不能简单地以复古的保守主义来评价他们。缺点是创作上成绩不够,与其文学主张不相衬。
后七子:明中期。李攀龙、王世贞、谢臻、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纶。基本主张与前七子相似,但内部风格并不统一。领袖李攀龙以文坛领袖自封,目中无人,作诗多取前人诗句稍加改动。成就最高者为王世贞。
公安派:明中后期。袁宏道、袁中道、袁宗道。反对复古模仿,亦反对道统。主张以性情为诗文,清新自然的风格。但公安派的追随者因为文才不足,往往使作品流于粗糙、直白。
竟陵派:明后期。钟惺、谭元春。用古人的词采来匡正公安派末流的粗糙与直白。但他们捡人牙慧,幽深孤峭,反而帮了公安派的倒忙。
清初之遗民诗与入仕诗以是作家政治身份为标准划分的团体,在风格和追求上并没有真正的统一点。这里跳过。
神韵说:清前期。王士祯。主张发挥诗歌的娱乐抒情作用,拒绝政治等现实因素的干扰。
格调说:清中期。沈德潜。主张用唐诗的格调来表现封建正统诗教观。
肌理说:清中期。翁方纲。学宋诗之以学问为诗的风格。但学的是宋诗晦涩的一面,搬弄典故。有古董店之讥。
性灵说:清中期。袁枚、郑板桥、赵翼。与公安派这主张基本相通,认为除性灵外无诗。
散文:
明代的前后七子、公安派,清代的性灵派是诗文兼顾,基本主张与诗歌相似。这里不再重复。
唐宋派:明中期。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道统文学流派,反对前后七子的主张。归有光成就最高,但其风格已不是唐宋派的典型风格,重视情感的抒发。
桐城派:清前期至清后期。方褒、姚鼐、刘大槐。继承唐宋八大家古文传统,用儒家礼教为封建正统服务。作文有一套完整而严格的套路。活动时期很长,后世有“桐城谬种”之毁,西江亦深恶之。
阳湖派:清中期。恽敬、张惠言。是桐城派的一个分支。在桐城基础上,扩大取径,兼收六经语孟。
词:
明词成就低下,无派。
阳羡派:清前期。陈维崧。继承苏辛词派的豪放词风。特别擅长以小令作雄词。
浙西派:清前期。朱彝尊。继承姜白石、张玉田之词风。重清空骚雅。
常州词派:清中期。张惠言、周济。尊词体,重比兴,严正变。
戏剧:
吴江派:明晚期。沈景。格律至上,注意舞台化和语言本色化。
临川派:明晚期。汤显祖。注重戏剧文学性。
苏州派:清中期。李玉。市民化色彩。取材现实,舞台艺术性强。成员主要是市民阶层,熟悉戏剧表演艺术。
形式派:清中期,李渔。不追求重大历史题材和内涵,擅长编织情节,安排冲突,尤长于喜剧。戏剧理论方面成就较高。
文人派:吴伟业、尤桐。案头化戏剧,表演性不强。追求极端的文学性。
小说:
小说创作基本以个人创作为主,没有严格意义的文学流派可以界定。按内容可分为:
英雄传奇小说、历史演义小说、神话小说、世情小说、才子佳人小说、谴责小说等。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明清主要文学流派及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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