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企业档案整理
第一节企业档案全宗的划分
简:企业是否成为一个立档单位的条件?
答:立档单位,又称全宗构成者,是指具有社会独立性的可以形成全宗的组织或个人。立档单位的构成条件一般包括:
1、可以独立行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
2、是一个预算会计单位或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可以自己编造预算或财务计划;
3、设有管理人事的机构和人员,并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
具体对企业来说,能否成为一个立档单位,主要应看这个企业:
1、是否取得法人资格;
2、是否属于独立经营的经济核算实体。
企业法人的条件包括:
(1)有完备的开业批准手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拥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3)在银行开设有账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
(4)有基本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有权处理自身的债权、债务,能对国家和其他经济组织承担经济责任。
论: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档案全宗的划分?
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的深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在这一变革中,立档单位在组织形式、管理职能等方面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企业档案全宗的划分面临着新的问题,主要存在5种情况:
(1)在企业兼并中,如果甲公司被并入乙公司,那么甲公司在新的阶段不再成为立档单位,其原有档案仍作为一个全宗保留;乙公司则继续作为立档单位,其档案全宗可在兼并前后保持不变,仍属同一个全宗。
(2)如果甲、乙两公司合并,成立丙公司,那么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新的阶段都不再成为立档单位,其原有档案仍分别作为单独的全宗保留;丙公司则成为新的立档单位,建立新的全宗。
(3)在松散型的企业集团中,集团内各企业保持着独立的法人地位,所以其档案仍按所属企业来建立全宗。集团内有多少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就有多少个立档单位,就建立多少个全宗。
(4)在紧密型的企业集团中,如果仅有企业集团本身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就只构成一个立档单位,其档案就只形成一个全宗。如果集团内各成员单位还同时保留着原来的法人地位,则各个成员单位仍属于立档单位,其档案仍各自构成全宗。
(5)企业更换名称、变动领导关系、迁移地址、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调整生产经营范围等情况,均属于非根本性的变动,所以不能构成新的立档单位,其档案仍应属于原来的同一个全宗。
第二节企业档案分类
简:企业档案分类的性质:
档案分类有2种情况:
1、档案信息的分类,又称检索分类:以档案所记录的信息为对象,目的是解决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中的检索查询问题;
2、档案实体的分类,又称馆藏分类:以档案实体为对象,目的是解决档案实体在档案馆(室)中的秩序和位置问题。
企业档案分类,一般主要属于实体的分类。国家档案局91年7月颁发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主要用来指导各类工业企业档案实体的分类整理和排架管理。
选:企业档案分类的过程:在一般情况下,人们研究、讨论企业档案分类问题,重点是围绕编制企业档案分类方案来进行的。
简:企业档案分类的原则?
答:(1)以企业的全部档案为对象;
(2)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
(3)保持企业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
(4)便于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简:企业档案分类的要求:
应具有较强的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1、企业档案分类的思想性:
1)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
2)符合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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