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如果说,MIS是CIS之“心”、之“脑”,BIS是CIS之“手”、之“身”的话,VIS则是CIS之“脸”、之“形”。
63.以视觉化的设计要素为传播客体,所建立的一套完整的独特的符码系统。
64.企业名称即企业的名字,是用文字表现的识别要素,是一个企业的第一人称。任何一个企业从产生之日起,就象人一生下来一样,必须首先有一个名字,以区别其他企业。
65.企业标志是指代表企业特征、个性和形象的特定造型、图案、符号、色彩或其他设计,是企业的代表和象征,借此人们可识别、区别企业。在企业识别系统的视觉设计要素中,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者,首推企业标志。
66.企业标准色:是指企业指定某一特定的色彩或一组色彩系统,运用在企业的视觉传达设计的媒体上,通过色彩的视觉刺激和心理反应,以表现企业经营理念、组织结构和经营内容等物质。
67.标语和口号: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理念进行凝练和抽象,用简短的语句来表明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及文化理念的辅助识别要素。
68.企业设计完基本要素,并不表明企业视觉识别工作的结束。这些基本要素设计出后,需对其进行应用。
69.企业在对员工进行考评时,应该掌握什么原则?
(1)事前性;
(2)参与性;
(3)公正性;
(4)规范性;
(5)奖惩性;
(6)同一性;
(7)细微性;
(8)可靠性;
(9)实用性。
70.简述企业在设计企业标志时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应遵循的原则。
(1)应注意的问题:
①识别性;
②造型延展性;
③系统性。
(2)设计原则:
①以MI为核心的原则;
②人性化设计原则;
③习惯性原则。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串讲笔记 《企业形象与策划》考试试题总结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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