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考信息网欢迎各位自考生,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咨询热线:400-8077-735

自考办电话| 自考提问 | 公众号

搜索

城市: 广州 深圳 佛山 珠海 东莞 中山 惠州 肇庆 汕头 韶关 湛江 江门 茂名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自考专题: 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广东自考视频解读 学历查询入口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在线咨询/解答 开考科目查询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串讲笔记 > 2004年10月“民法”串讲资料

2004年10月“民法”串讲资料

日期:2018-05-23 12:26:25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信息网  【打印】  浏览(0

 一。如何在考前复习民法?

  1.指导思想:(对本书而言)一遍不看肯定不过;看的太仔细也不过。

  2.宏观把握教材: 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侵权。(其中,总论占35%-40%)

  3.真正要仔细看的内容是什么?(重点:分类问题)

  (1)。民事权利的分类

  (2)。民事行为的分类

  (3)。代理的分类

  (4)。人身权的分类

  (5)。债的分类

  (6)。物的分类

  (7)。物权的分类

  (8)。侵权的分类

  以上八个问题是本书的绝对重点!首先,分类标准;其次,名词的含义;最后,了解区分它的意义。

  4.适当的做真题。

  二、民法重点中的重点!

  1.民法的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1)。自然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监护。

  (3)。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4)。保抵条款无效;明为联营实为借贷条款无效。

  3.代理的范围。

  4.诉讼实效中止与中断

  5.人身权中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6.债权中的提存和混同。

  7.侵权责任中的归责原则,八大特殊侵权责任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串讲笔记2004年10月“民法”串讲资料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zkw.net

本文地址:http://www.gdzkw.net/cj/4474.html

热点关注: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小程序查分】图文流程方式

广东省2020年1月自考成绩于3月31日公布

《广东省自考信息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立即获取备考方案

已帮助5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
成功上岸!